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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云人社发〔2025〕3号
2025-01-08

索引号: 11445300699794835P/2025-00020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1-08

名称: 关于废止《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8

主题词:

文件状态: 现行有效

关于废止《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云人社发〔2025〕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部、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经评估审查,决定废止《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管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73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今后我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管理相关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

云浮市财政局 云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2025 年1月6日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印发

政策解读: 《关于废止〈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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